它摇了摇尾巴,我就当它同意了。
只是……阿黄这名字,和阿水一样,太不吉利。
正值日暮,橘色余晖披在他金黄色的毛发上,像是一块闪闪发光的黄金。
这么一条好狗,能吃能喝,威风凛凛,是看家护院的好手。
可不就是我在街上捡到的黄金?
「从今以后,你就叫捡金。」
不一会儿,捡金就帮我赶走了准时到访的不速之客。
两个小孩子头一次吃了瘪,回家就哭哭啼啼地向家长告状。
说阿水养了只大狼狗,看到他们就咬。
沈原连夜砸开了我的门。
「阿水,你就这么翻脸不认人?」
「两个孩子是你带大的,你怎么忍心放狗吓唬他们?要是留下阴影了,你能负责吗?」
「你家两个孩子天天在我这儿糟蹋粮食,还砸坏了我的窗户,踢坏了我的门。」
我将罪证一一展示给他看,「既然来了,正好,赔给我。」
沈原找回了理智,意识到自己被那两个小坏蛋摆了一道。
话锋一转,带着些许可怜。
「阿水,回去好吗?你走以后,爸妈吵得越来越凶,没人敢去劝架,佣人来来走走,七八个了,没一个称心如意的。」
「哦,关我什么事。」
我迎着他的目光。
「我不是谁的妻子,不是谁的母亲,不是谁的奶奶,为什么要是谁的佣人?」
「你们一家,是好是坏,跟我没有关系。」
夜深人静,我的声音不大,却传得清晰且遥远。
沈原狼狈地张望,让我小声一些。
「嘘!低声些,被人听见,丢人现眼!」
捡金看他不顺眼,冲他吠了两声。
他正愁有气没处撒,一脚将捡金踹的老远。
「你敢打它!」
我抄起笤帚,重重打在沈原身上。
「你算什么东西,竟然打我的狗!」
「儿不嫌母丑,狗不嫌家贫。你是老娘生的,处处嫌弃老娘,狼心狗肺的破玩意儿!」
我追着沈原跑了三条街。
连打带骂,他越不想让人知道,我偏让所有人都知道。
他沈原,有个小脚的娘!
我照常出门,多了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。
说什么的都有。
说我是弃妇,是童养媳,被人始乱终弃……
我走到哪儿,议论就跟到哪儿。
街角新开了个扫盲班,缺一个教书先生。
我去应征,负责招人的两个男人看着我笑。
我写了满满一黑板行书。
「我这水平,能教人不能?」
「能是能,」其中一个男人道,「可你一个女人家家的,还是个小脚,不好好待在家里,相夫教子,抛头露面算是咋回事?」
我指了指墙上挂的横幅和大字报。
「为人民服务的妇女,为建设国家贡献良多!」
「不分男女的朝阳事业,让妇女也能担当重任!」
「……」
我问:「这些是假的吗?我不是妇女吗?我不能当教书先生吗?」
「不是……只是你一个小脚当先生,是从来没有的事儿。」
「我是小脚,那又怎么了?」
「从来没有的事儿,就是错的事儿吗?」
「我的裹脚布裹在脚上,你们的裹脚布裹在眼睛上!」
我走到桌边一屁股坐下。
「去!把你们领导找来,我要和他说道说道。」
领导是个女同志,看见我写的字,当即拍板,让我去教扫盲班。
上课的第一天,我穿着新扯的布做成的衣裳,抹了很多头油,摇摇晃晃走进了课堂。
里面有二三十个男人,没有一个女人。
所有的男人都盯着我的小脚,哄堂大笑。
「噗!果真是新时代了啊,小脚女人也能出来教书。」
「诶?咱们是不是要叫她先生啊,小脚先生?」
「哈哈哈,哈哈哈哈!」
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「嗬——呸」了一口痰,之后骂骂咧咧。
「奶奶个球儿,这年头谁都能教书了,老子走了!」
「一个小脚,能教大家伙什么?怎么裹小脚吗?」
「散了散了,在这儿听她上课,还不如回家种地。」
很快我的学生就走光了。
我对着空无一人的教室,讲了一整天的课。
下课以后,我提着蓝布兜回家。
舒情提着行李箱站在院门前,捡金冲她龇牙咧嘴。
「阿水,我离婚了。」
有一瞬间,我以为我的耳朵也不好使了。
她又重复了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