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,旧时代的产物。
新中国成立了。
听别人说,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。
出门买菜的时候,满街红旗猎猎作响,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。
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。
一个是我,一个是舒情——
留洋千金,他明媒正娶的太太,他一生的真爱。
我踩着小脚,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。
却从不上桌吃饭。
一个寻常的清晨,我砸碎了烧饭的锅。
决心叛逃。
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,就退回了厨房。
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,盛着我的饭。
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,更小更破,单独放在角落。
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,更小更破,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。
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。
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,她的妻子舒情,以及他的儿子儿媳,孙子孙女。
剩下的三张,是留给客人的。
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,也不配上桌吃饭。
哪怕他的儿子,是我给他生下的。
我端起饭碗,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。
「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,吃都吃腻了。爸,和阿水说说,换换花样啊。」
儿子是我的生的,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,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。
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。
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,他只叫我阿水。
「是呀,爷爷,坏阿水,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!。」
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。
从他们出生到现在,一直是我在带。
每天一睁眼,就是喂奶洗尿布。
可他们不叫我奶奶,只叫我阿水。
「阿水,过来一下。」
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,扬声喊我过去。
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,生平第一次,砸了手里的碗。
还不够。
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,重重砸在地上。
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,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。
沈崇明后知后觉,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。
「阿水,怎么回事?」
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,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。
米粒晶莹、软软糯糯,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,轻轻一搅,肉香四溢。
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,掌心大小,软白饱满。
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,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。
还有时兴的面包、豆浆、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……
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。
早餐要营养丰富,午饭和晚饭,要八菜一汤。
沈崇明爱葱蒜,舒情不吃香菜,儿子儿媳嗜甜,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。
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,唯独不知道自己的。
剩菜是什么我就吃什么,我没有自己的口味。
「哪儿来这么多抱怨,吃饭人难道比做饭的人还要辛苦吗?」
我喃喃自语,擦了擦手,从围裙的兜里拿出离婚申请表。
小心翼翼地展开,递给沈崇明。
「新时代了,女人也可以离婚了。老沈,我要和你离婚。」
沈崇明觉得我不可理喻,「阿水,离婚了,你踩着小脚,能去哪里呢?」
我病态地用围裙擦手,想要擦去指缝里逗留几十年的油烟味。
「不用你管,总有地方去。」
「我答应了你的父母要照顾你。」
沈崇明将离婚登记表撕了个粉碎,「阿水,以后离婚的事情,不要再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