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,散发着陈腐的味道。
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,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。
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,给他端屎端尿,擦拭身体,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;
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。
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,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,苍老成了一片树皮。
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,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。
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,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,也能说话了。
天气好的时候,还叫我搀扶着他,绕着医院走两圈。
他就算是老了,也还是极高的个子,压得我摇摇欲坠,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。
「你啊,」他似乎颇为无奈,「一双小脚,还不如拐杖。」
他对我,总是平和而克制的,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。
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,但对于我,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。
「崇明,你是崇明?」
对面,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,惊喜地叫住了他。
「孟郊?」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,「一别,有二十多年了吧。」
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,总有说不完的话。
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。
「这是你家的佣人?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。你们夫妻俩,够长情的啊,佣人都用一辈子。」
沈崇明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
「老朋友,打个商量吧。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,你家这佣人,能不能借我用两天。」
「行啊,怎么不行。」
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,答应得快速又轻松,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。
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,我还要伺候他的老友。
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。
我从医院回来,下了很大的雨,湿了我的鞋子,也湿了我的裹脚布。
我躲在小阁楼里,放开了我的双脚。
脚背高高隆起,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。
就因为我残缺的脚,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?
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,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,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。
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,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。
天蒙蒙亮,我坐在办事处门口,等着开门。
「同志,」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,局促道:
「我想离婚,但是登记表,被我弄丢了。」
其实是被沈原撕得太碎,我粘不起来。
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脚,又看向了我,随手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登记表,递给我。
我佝偻着腰,连连道谢。
「婆婆你为啥要离婚?公公对你不好?」
「哎。」我局促地点点头,「想一个人过。」
「一个人的日子可不好过,你有什么营生没有?」
好心的姑娘是担心我一双小脚,没男人养,会饿死街头。
「有一个人欠了我很多钱,我准备去讨回来。」
姑娘听了这才放心,「婆婆要不要我帮你填?」
她是担心我不认得字,也不会写字。
我笑了笑,「不用。」
我一笔一划写下了我的名字——萧若水。
路有三千里,春容若水浓。
我这双小脚啊,要走自己的路咯。
小姑娘凑近了看我写字,很是惊疑的样子。
「婆婆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,以前怕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。」
我低头看我写的字,行云流水,潇洒畅意。
沈崇明和舒情都写得一手好字,我想跟上他们,躲在阁楼里,也练了几十年的字。
这也是我出嫁以后第一次在人前写字,为了离婚。
沈崇明出院回家,我做了一大桌菜。
饭桌上依旧没有我的位置。
等他们都坐定,我拿出离婚登记,放在沈崇明面前。
「我要离婚。」
沈崇明抿着嘴,将登记表放在一旁,叹了口气,很是无奈的样子。
「阿水,我们都没有登记结婚,怎么离婚?」
舒情对我们的谈话并不关心,已经拿起筷子大快朵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