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妹妹火急火燎买了一身黑衣跟踪影帝去了。
白天爬树观望拍戏,晚上跟车闻尾气。
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,影帝终于报警了。
然而警局里,妹妹坚持自己只是顺路。
「马路那么宽,凭什么他能走,我不能走?」
「我就爱闻他汽车尾气,这怎么了?哪条法律规定不许闻汽车尾气!」
「别看他脸上不乐意,心里指不定乐翻天,不爱我怎么会告我!你们只是我们之间 play 的一环罢了。」
我听得目瞪口呆。
影帝扶额叹气。
最后他选择撤销诉讼。
「我不和神经病一般见识。只是精神病院看管这么松吗?为什么让人跑出来!」
临走之前,他低声嘱咐我:
「麻烦把你妹妹看好,她这样子已经算晚期了。」
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,干脆回了个尴尬的微笑。
接妹妹从警局离开后,她拼命追问我:
「宁宁到底和你说什么了!快说,我要把他的话纹在我心口上!」
本来我打算如实转述,听这话立马换了种说辞:
「他说,希望我代替他牢牢看好你、守护你、保护你、禁锢你,你中了爱的毒,且是晚期,他无法放你自由。」
「一共四十四个字,含标点符号,我待会写给你。」
既然要纹身,二十个字扩展到四十个四个字不过分吧?
妹妹听的如痴如醉,陷入在单方面的爱情中无法自拔。
我把纸条给她后,她当晚就出去找纹身店了。
经此一役,我妹越挫越勇。
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和偶像产生了独一无二的联系——原告与被告。
实属罕见的进步。
所以她又回去抱着小说开始研究新策略。
一夜过后,她带着黑眼圈出来问我:
「姐,你听过闺蜜同嫁同离的故事吗?」
我拼命摇头。
妹妹却双眼发亮:
「就是你嫁给助理,我嫁给影帝,然后我俩一起离婚跑路!」
我大为震撼,且不理解:
「为什么要一起跑?你不是一直想嫁给影帝吗?」
妹妹满脸看土包子的眼神:
「你不懂,这是情趣。如果生了孩子,还可以父子追妻火葬场。可香了。」
啥情趣要拉高离婚率?
不过火葬场烤一通,什么肉都香,这是事实。
我听后果断摇头:
「我不喜欢啥子助理,你要追你追,别拉上我。」
然而妹妹却不干了。
「你知不知道这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!你凭什么不帮我实现梦想?」
我反驳:
「不是说闺蜜同嫁吗?我和你又不是闺蜜!」
妹妹想想觉得也对:
「你这种不懂风趣的女人配助理都差一截,可别坏了我的好事。」
随后就在手机上戳她的闺蜜,两人开始密谋如何让影帝追妻火葬场。
一个月后,闺蜜俩连影帝的边都没摸着。
反而我妈的存款开始大幅下跌。
再次损失一千五后,母亲忍不住质问我:
「让你把工资放我卡上,是怕你乱花钱,你倒好,阳奉阴违是吧!」
「给你一天时间,把卡上用掉的五万还我,听到没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