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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我才知道。

原来裴岑就是一中鼎鼎有名的校霸。

后排靠窗默认是他的专属位,而我「抢」了他的位置。

裴岑当时问我名字,潜台词其实是在问:

「同学,你怎么有胆坐老子的位置啊?」

我觉得好中二。

或许是父母常年在国外工作,我从高一就独居的原因。

我自小便比同龄人早熟,又性子淡漠,没有朋友。

我很不擅长应付裴岑这种人。

他可以很自来熟地朝我开口:

「小麦同学,作业借我抄一下。」

他也可以在打完篮球后,穿过拥挤人群,自然地走向我。

笑着指指我手里没喝过的矿泉水:

「小麦同学,借瓶水喝,不介意吧?」

他的姿态语气随意,却并不显唐突冒昧。

相反,好似他和你顶顶亲近。

我在心里把他的这种特质,默默总结为:渣男魅力。

直到某天,我看见他在操场拒绝了别的女生送的水。

他给的理由是:

「不好意思啊,我从来不收女生送的东西,怕引起误会。」

女生很不服气:

「可是你收了你同桌给的水!」

「那是我问她借的。」

裴岑歪了歪头,笑着说:

「而且,我和她不算误会。」

什么意思?

我僵在不远处,人生头一次体会到脑子短路的感觉。

裴岑却在侧头看到我的瞬间,笑意荡开到眼角。

他一步一步从容走到近前。

「小麦同学,你现在是不是在想:裴岑对我好像有点儿特别?」

他微微俯身,双手撑着膝盖,自下而上凑近我的眼睛。

「不用想了。」

他的面容在逆光中熠熠生辉,他说:

「小麦同学,你就是特别的。」

我像疯了一样冲进电梯,按下 10 号键。

电梯徐徐上升的刹那,我的眼前一片光怪陆离。

我看见十六岁的裴岑,懒懒靠在教室窗前。

他歪着脑袋看我,笑着问:

「小麦同学,我在追你啊,你看不出来吗?」

-

电梯升到第 3 层。

我看见十七岁的裴岑,在语文课上和我咬耳朵。

老师在讲文言文的名词解释,他凑到我耳边问:

「小麦同学,你知道「爱屋及乌」这个名词该怎么解释吗?」

不等我回答,他便递来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:

「爱屋及乌就是——因为喜欢小麦同学,所以我爱每一颗麦穗上结出的稷米。」

没文化的裴岑,在十七岁就写出了全世界最美的情话。

-

电梯升到第 6 层。

我看见二十二岁的裴岑,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。

他温柔地抱住我,摸着我的头承诺:

「等你回来,我们就结婚。」

-

电梯升到第 9 层。

所有画面终于都定格在那一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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