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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方云都是穿书的。

她是腹黑男二顾泊川的舔狗,靠着家族联姻嫁给顾泊川,结婚三年,顾泊川对她冷若冰霜。

我则是病娇反派池妄的替身,池妄将我养在别墅里三年,只因我的容貌酷似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。

对于各自的身份,方云和我都并没有什么不满意。

毕竟顾家出身政界,背景深厚,无人敢得罪。

而池妄通吃黑白两道,不择手段,是条人见人怕的疯狗。

要说有什么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有钱,超级有钱。

这三年来我跟方云一边表演爱而不得伤心欲绝,一边在背地里猛猛花钱爽得要死。

但现在局势不一样了。

女主沈绵绵回来了。

按照剧情,方云的老公顾泊川是沈绵绵最忠诚的守护者。

我的男朋友池妄就更不用说了,沈绵绵是他的白月光,他愿意为沈绵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,用自己的命换沈绵绵幸福。

「现在再不走就来不及了。」方云说,「沈绵绵不是个省油的灯,她刻意给我打电话,然后就玩失踪,让顾泊川觉得是我绑架了她。

「顾泊川也就算了,顶多冷淡我,池妄怎么办?那个疯批什么都做得出。」

我打了个哆嗦。

没错,当初池妄带着我去他的局上,就因为有个兄弟的眼睛往我胸口扫了几眼,池妄就直接叫人打断他的腿,扔进了公海里。

我只是个替身,池妄都能疯到这个地步。

如果他真的觉得我伤害了他的白月光沈绵绵,我有八条命都不够赔的。

走,必须得走。

伤害我的感情可以,伤害我的人身安全那是绝对不行。

方云看我下定了决心,问我:「你钱攒够了吗?」

我摇头:「没有。但我知道你肯定攒够了,我准备花你的。」

方云:「……」

幸好是亲闺密,方云已经做好了包养我的准备。

确定了财产足够后,我们开始商量逃跑的计划。

聊了一圈,只有一个计划可行。

那就是死遁。

没办法,这三年下来,我和方云分别是江城两位大佬身边最亲近的女人。

我们掌握了顾家和池家太多的内幕,如果不死,就算顾泊川和池妄放过我们,江城也有太多其他眼睛盯着。

「谁先死?」我问方云。

她说:「我先你后。」

「为什么不是我先死?」我不服气,「我比较想先死。」

众所周知,后死的那个要负责给前者收拾烂摊子。

方云说:「石头剪刀布。」

她赢了。

我说:「三局两胜。」

她又赢了。

我恼怒:「行吧行吧你先死!」

方云得意扬扬地去做死亡准备了。

我回家收拾东西。

最值钱的几样东西,我都藏在地下室里。

但没想到,我一进地下室,就被人蒙住了眼睛。

池妄用领带蒙住我,在我耳边低声问:

「去哪了?」

他身上有轻微的血腥味,不知道是不是刚杀过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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