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这都好商量,那 500 万我一分没花,我都可以还你的。」
主要是这半年没时间花,忙着躲他了。
「我不要钱。」他冷着眼道。
「那你要什么?」
「我要我儿子。」
我被迫跟着傅斯越回了别墅。
按他的话来说,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。
钱也是。
既然给了我,就没有退回去的道理。
现在,我收了钱,理应还他一个儿子。
我翻着大白眼:「你当我雌雄同体?自给自足?」
他挑起眉:「说起来,结婚这么多年,你还没有履行过当妻子的义务?」
我捂住前胸。
「傅斯越!当初就说好了!我不卖身!」
他点着头:「当初也没说过,你要用儿子敲诈我啊?」
完了,阴沟里翻船。
我栽了!
当晚,我洗完澡出来时,傅斯越已经赤裸着上身躺在床上了。
他掀开被子,用眼神示意我上床。
「做……做什么?」
他露出森森白牙朝我笑。
「造儿子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我犹豫着。
「我生理期唉。」
傅斯越的笑容僵在脸上。
下一秒,他下床过来将我打横抱起。
眉头微皱:「生理期你还赤脚踩地板?肚子不痛了?」
他轻手轻脚将我放在床上,又叫来张妈下去给我泡了壶红糖水,在看着我喝完一整杯以后才松了眉头。
我宫寒,每次生理期都会痛那么几天。
只是没想到,这点小事傅斯越会记得。
在喝完一大杯红糖泡的姜水后,肚子确实缓解了不少。
我真心朝他道谢。
他却冷哼一声,背过我躺下。
「你今晚,睡我这里?」我疑惑。
他大手一捞,将我按进怀里,用行动证明了一切。
墙上的钟表指针正指 12 点,傅斯越已是极倦。
我没再说话,小心替他掖好被角,沉沉睡去。
这是我和傅斯越第一次同床共枕。
意外地,睡得还不错。
第二天我醒时,他已经去上班了。
在我洗漱完毕吃完早餐打算在小花园里挺尸一上午时,别墅来了客人。
人我认识,傅斯越的初恋,温可可。
来找我的。
经典的小白花长相,气质温婉可人,穿一身白色长裙。
张妈显然是认识她的,她叫她:「可可小姐。」
小花园里,我坐在秋千架上,她站在水池旁边。
「江小姐,我是傅斯越的初恋,我叫温可可。」
「这次回国,是为了完成一些以前的遗憾。」
「我胃癌晚期,快要死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