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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这都好商量,那 500 万我一分没花,我都可以还你的。」

主要是这半年没时间花,忙着躲他了。

「我不要钱。」他冷着眼道。

「那你要什么?」

「我要我儿子。」

我被迫跟着傅斯越回了别墅。

按他的话来说,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。

钱也是。

既然给了我,就没有退回去的道理。

现在,我收了钱,理应还他一个儿子。

我翻着大白眼:「你当我雌雄同体?自给自足?」

他挑起眉:「说起来,结婚这么多年,你还没有履行过当妻子的义务?」

我捂住前胸。

「傅斯越!当初就说好了!我不卖身!」

他点着头:「当初也没说过,你要用儿子敲诈我啊?」

完了,阴沟里翻船。

我栽了!

当晚,我洗完澡出来时,傅斯越已经赤裸着上身躺在床上了。

他掀开被子,用眼神示意我上床。

「做……做什么?」

他露出森森白牙朝我笑。

「造儿子。」

「可是……」我犹豫着。

「我生理期唉。」

傅斯越的笑容僵在脸上。

下一秒,他下床过来将我打横抱起。

眉头微皱:「生理期你还赤脚踩地板?肚子不痛了?」

他轻手轻脚将我放在床上,又叫来张妈下去给我泡了壶红糖水,在看着我喝完一整杯以后才松了眉头。

我宫寒,每次生理期都会痛那么几天。

只是没想到,这点小事傅斯越会记得。

在喝完一大杯红糖泡的姜水后,肚子确实缓解了不少。

我真心朝他道谢。

他却冷哼一声,背过我躺下。

「你今晚,睡我这里?」我疑惑。

他大手一捞,将我按进怀里,用行动证明了一切。

墙上的钟表指针正指 12 点,傅斯越已是极倦。

我没再说话,小心替他掖好被角,沉沉睡去。

这是我和傅斯越第一次同床共枕。

意外地,睡得还不错。

第二天我醒时,他已经去上班了。

在我洗漱完毕吃完早餐打算在小花园里挺尸一上午时,别墅来了客人。

人我认识,傅斯越的初恋,温可可。

来找我的。

经典的小白花长相,气质温婉可人,穿一身白色长裙。

张妈显然是认识她的,她叫她:「可可小姐。」

小花园里,我坐在秋千架上,她站在水池旁边。

「江小姐,我是傅斯越的初恋,我叫温可可。」

「这次回国,是为了完成一些以前的遗憾。」

「我胃癌晚期,快要死了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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