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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到顾宅时,已经是晚上。

会所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,离开的人,一分钱都带不走。

我没有钱,没有手机,全靠两条腿。

顾宅又在城郊的山上,我走了足足六个小时,两只脚磨得血肉模糊。

开门的是保姆,一见到我,就惊喜道:“小姐回来了!”

我不敢应这声小姐,只能呐呐:“我,我不是小姐……叫,叫我阿帆就行。”

我小心翼翼地抬起脚,却被霍景琛一个眼神骇住。

我面前,是奶白色的天鹅绒地毯,顾沫最喜欢的颜色。

霍景琛,嫌我脏。

我慌忙地收回脚:“对不起……”

霍景琛厉喝:“去洗干净!”

我吓坏了,转身夺门而逃,跑到别墅前院的喷水池边,连想都没想,直接跳进去。

上一次因为有个客人嫌弃我没洗干净,直接用皮带把我吊起来打。

我本来以为我会死的,可是领班给我灌了一桶兽用抗生素,我就醒了。

贱命就是这样吧,受尽折磨,却死不了。

十二月份池水冰冷刺骨,我却丝毫没有感觉。

只是不停地捧起水往身上浇,生怕慢一秒,皮带扣就会落到我头上。

“别打我,我洗干净,别打我,我保证洗得干干净净!”

等我抬起头,才发现所有人都站在池边,诧异地看着我。

保姆无措地拿着浴巾:“小,小姐,洗澡水早就准备好了,是您最喜欢的牛奶配保加利亚月亮精油。”

我冻的上牙打下牙,话都说不成完整的一句,只能不停地摆手拒绝:“我,我不配,我在这里洗干净了。”

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像是在看外星人。

只有霍景琛勾起唇角:“小沫说的没错,会所确实会调教人,你果然乖了不少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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